一中迎卫复审字〔202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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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文件
一中迎卫复审字〔2021〕1号
关于转发《泰安市教育局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校区,各处室、年级部: 为扎实做好我校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现将《泰安市教育局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依照此方案和一中校字〔2021〕17号文《泰安一中迎接泰安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抓好落实,做好迎审各项准备。 附件: 《泰安市教育局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实施方案》
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1年5月26日 泰安市教育局 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教育系统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结合卫生城市复审标准和工作实际,拟定方案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戴 冰 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副组长:常希贞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县级) 徐振涛 市教育局总督学 成 员:张 强 主持市教育局办公室工作 杨吉星 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邓海峰 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张衍伟 主持市教育局基教科工作 张相海 市教育局职成高教科科长 郑洪岩 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科长 王雪亭 市教育局安监科科长 王 亮 市教育局学校组织科科长 孔 博 主持市体卫艺教研室工作 董德光 市条装办主任 王义俭 市教育电视台台长 高 红 市教育督导室主任 周 栋 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王增军 岱岳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姚传昌 泰安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苏秀珍 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魏加贵 徂汶景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万国 泰安一中校长 刘树刚 泰安二中校长 徐炳伦 泰山中学校长 刘 勇 泰安长城中学校长 王 冲 泰安实验中学校长 秦洁新 泰山学院附属中学校长 姚宗岭 泰安市实验学校校长 吴 红 泰安望岳中学校长 王怀勇 泰安师范附属学校校长 高理敬 泰安市特教中心主任 施会华 市直机关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常希贞、徐振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孔博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并设督导、综合、材料三个工作小组。徐振涛兼任督导组组长,孔博兼任综合组组长,张强兼任材料组组长。 二、工作内容和推进措施 (一)推进校园健康行为养成 1.开足开好中小学健康教育课。组织各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每学期6-7课时要求开足开好健康教育课。组织职业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各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要达100%,要有健康教育教学计划、教材、教案、师资和具体的课时规划。(体卫艺教研室、基教科、人事科,有关县市区、功能区,各学校) 2. 开展“师生健康 中国健康”主题活动。通过丰富多彩、贴近师生的方式普及健康知识;加强健康行为教育,加大环境卫生、膳食营养、传染病防控知识、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教育;结合“全民营养周”、“全国爱眼日”“结核病防治日”、“全国爱牙日”等公益宣传日开展科普讲座及公益筛查,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积极创建健康学校。(体卫艺教研室、基教科、职成高教科,有关县市区、功能区,各学校) 3.持续开展“爱眼护眼防近视”主题活动。通过采取线下线上宣传、科普讲座、公益筛查、征文比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各类预防近视活动,提高儿童青少年及家长对近视危害和预防近视常识的认知度,有效降低、控制近视率的持续上升态势。(体卫艺教研室,有关县市区、功能区,各学校) 4.加强健康教育宣传。通过宣传栏、板报、手抄报、班会、国旗下讲话、演讲比赛、小手拉大手、知识竞赛、征文绘画比赛、电子屏、微信、微博等途径加强健康教育宣传。(体卫艺教研室、办公室、教育电视台,有关县市区、功能区,各学校) 5.抓实无烟学校建设。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校园内严禁吸烟,醒目位置设有禁烟标志。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创建无烟学校。(基教科、职成高教科,有关县市区、功能区,各学校) 6.加强物资储备。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配备标准,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市教育局疫情防控办、计财科,有关县市区、功能区,各学校) (二)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 7.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以三减(减盐、减油和减糖)、肥胖、近视干预为重点,以培养良好卫生习惯为目标,通过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健康教育主题活动,推进少年儿童养成健康行为,进而带动家长和家庭养成文明习惯、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健康素养。(体卫艺教研室、基教科、职成高教科、学校组织科,有关县市区、功能区,各学校) (三)扎实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8.落实学校卫生要求。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相关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体卫艺教研室、教育条件装办研究室、计财科、安监科,有关县市区、功能区,各学校) 9.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健全,环卫设施完善,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各机关、学校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生搞好本单位及周边环境卫生及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学校至少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确保校园、教室、办公室、学生和教职工宿舍、食堂、厕所等场所干净卫生,无卫生死角。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体卫艺教研室、办公室,有关县市区、功能区,各学校) (四)做好传染病、学生常见病、慢性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10.制定工作预案。制定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预案,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各项防控措施有效落实。(体卫艺教研室,有关县市区、功能区,各学校) 11.加强组织保障。学校成立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有专职疫情报告员,责任分工明确具体到人,制度健全、资料完整。(体卫艺教研室、基教科、职成高教科,有关县市区、功能区,各学校) 12.强化工作措施。学校要有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及追踪制度,以及因病请假、缺课人员(含教职工)随访或跟踪记录、学校专项消毒记录,且资料完整。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要严格执行晨午检制度和疫情报告制度,建立应急预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传染病在校园暴发。每年例行对教职工进行体检,并结合实际开展传染病(肺结核、乙肝等)筛查。(体卫艺教研室,有关县市区、功能区,各学校) 13.抓实体质监测。每年按要求对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健全学生健康体检档案。(体卫艺教研室,有关县市区、功能区,各学校) 14.加强宣传教育。学校要通过班级板报、宣传栏、手抄报、宣传单、健康教育课、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传染病、常见病、慢性病防治知识宣传,在学生中普及卫生防病知识,特别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体卫艺教研室、基教科、职成高教科,有关县市区、功能区,各学校) 15.加强校医院建设。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寄宿制学校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应配备保健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室通过卫生部门验收。(人事科,有关县市区、功能区,各学校) 16.抓实培训。通过会议、讲座等线上或线下形式组织学习健康知识,学校留存会议记录。(体卫艺教研室,有关县市区、功能区,各学校) (五)做好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17.做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按照《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有消杀专职人员,安排专项经费;健全病媒生物防治制度,完善病媒生物防治设施;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病媒生物防治资料齐全。重点对垃圾箱、厕所、绿化地等容易孳生蚊蝇场所进行彻底清理,消除“四害”滋生地,垃圾日产日清。(体卫艺教研室、计财科,有关县市区、功能区,各学校) (六)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18.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要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有档案。(安监科,有关县市区、功能区,各学校) 19.加强食品安全检查。对城区各中小学校内的商店、食堂进行全面的环境卫生整治及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积极预防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及传染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城区各中小学校的食堂、商店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要求。学校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学校的食堂、小商店实行规范化管理。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安监科,有关县市区、功能区,各学校) 20.加强校园内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管理。学校食堂要有卫生许可证,各项设施、工具要符合卫生要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持健康证方可上岗,保证学生吃得安全、营养,学生饮水设施及饮用水水质达要到卫生标准。(安监科,有关县市区、功能区,各学校) 21.定期培训。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进行有关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有记录,有资料。强化食品安全意识,规范食品安全操作行为。(安监科、体卫艺教研室,有关县市区、功能区,各学校) 22.抓实食品安全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重点教育学生不吃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包装有涨包或破损的食品,不食用无证饮食摊点售卖的食品以及“三无”食品,有效提高广大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安监科、体卫艺教研室、基教科、职成高教科,有关县市区、功能区,各学校) (七)做好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23.做好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净化校园周边治安、交通、饮食、文化环境,加强校内外治安管理,合力解决涉校矛盾纠纷,深化师生安全防范教育,推进平安校园建设。通过专项整治,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验收工作标准。(安监科,有关县市区、功能区,各学校) (八)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4.专人负责。各单位要明确一名专职资料员,负责档案资料整理和管理。(体卫艺教研室,有关县市区、功能区,各学校)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自查阶段(5月30日前)。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召开动员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迎审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8月31日)。各责任单位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完成省级明查暗访准备工作,确保通过省级复查。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11月30日)。各责任单位进一步查遗补漏,巩固和提高整治成果,重点持续巩固提升市容环境卫生、重点场所卫生、健康教育、食品安全、病媒生物防制等,做好迎接全国爱卫会暗访或明查准备工作。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四、实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爱国卫生攻坚行动工作,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市教育局成立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工副局长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相关县市区教体局、各功能区教育部门、市直各学校(幼儿园)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领导本辖区、本学校的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相关县市区、功能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具体负责本辖区复审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要坚决落实“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部门科室分工负责”的目标责任制。 (三)落实包保,加强指导。市教育局实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包保责任制。包保小组及相关科室要按照各自职能,对相关县市区、功能区和市直学校(幼儿园)做好指导和检查工作。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积极做好迎接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宣传报道。要及时更新卫生宣传栏内容,大力宣传健康教育、爱国卫生、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食品安全、除“四害”等知识,动员广大中小学生及家长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复审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五)加强督查,强化问责。由市教育局督导检查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城区各教育单位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要跟踪检查,倒排工作进度,限时达标。一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对不按责任分工抓落实的单位及时纠正,并予以通报批评。对完不成任务或影响严重的县市区、功能区、学校和科室,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泰安市教育局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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