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室工作职责


[日期: 2008-01-14] 点击:


督导室工作职责

督导室在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负责对学校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评估,其主要职责是:

1、教育本处室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政策,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团结同志,热爱学生,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勤恳、热情、周到、细致、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作。

2、对学校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工作及后勤服务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定期对教务处、教科室、政教处、总务处、年级部等处室部门的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3、负责对全体教职工的考勤记录(包括值班、开会、升旗、辅导、上课、活动、坐班等)。

4、参与教务处、教科室组织的讲课比赛、教研活动、教学常规检查。

5、以各种形式定期督导检查年级部的教育教学管理情况并写出检查小结及整改意见。

6、调度有关部门,迎接上级对学校的教学视导。

7、负责对学校各处室及全体教职工的年终考核评估。

8、定期向校长汇报各类检查情况,为校长提供决策依据。

9、定期编辑《校务通报》,汇总各处室的检查数据,每月一次向全校通报各类检查、评估结果及学校的奖惩决定。

10、完成校长安排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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