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市直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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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中学: 根据《泰安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泰教发〔2017〕12号)和《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普通高中学校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的意见》(泰教办发〔2013〕27号)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市直高中学校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直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 今年市直高中学校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共271人,其中体育自主招生52人(具体计划见附件1)。 二、市直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专业测试工作 (一)报名范围和条件 根据《泰安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泰教发〔2017〕12号)规定,符合市直高中报考范围,具有一定音乐、美术、体育专业特长,符合招生限定条件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报名测试的专业必须是2017年市直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中规定的专业和项目。 参加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的学生,可同时报名参加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 (二)报名程序 1.学生自愿报名 (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报名,报名时填写《2017年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交所在初中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各初中学校按专业分类汇总。 (2)《报名表》上张贴近期免冠1寸照片,同时在《报名表》的正面上方粘贴同底版1寸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学生姓名、学校及测试专业),用于办理准考证。 (3)《报名表》学校审核意见以上栏目内容一律打印,涂改无效。 2.县市区学籍审查 (1)5月10日前,以学校为单位,由初中学校持学生《报名表》及有关证件,到初中学籍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符合市直高中招生条件,在泰山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外就读的学生,可由其监护人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核、报名手续。 (2)初中学籍主管部门在审查合格的《报名表》相应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并在《报名表》张贴的照片上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学籍审核要逐一认真审查,因工作不认真,造成学生学籍号、姓名等信息出现错误,影响学生考试和招生录取的,要追究审核人员的责任。 3.市教育局审核 (1)各初中学校持审查合格的《报名表》、《2017年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报名花名册》(附件3,以下简称《花名册》)于5月10-11日到市教育局(青年路117-3号)511房间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2)《报名表》排列顺序要与《花名册》上学生顺序一致,以便于审查。 (三)专业测试内容 1.音乐类 (1)测试内容:主项、副项及听音模唱和节奏模打共三项内容。 (2)从声乐、器乐、舞蹈中选择一个主项和一个副项,其中主项为器乐或舞蹈的副项必须为声乐,主项为声乐的副项为器乐或舞蹈。 (3)音乐类专业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主项占60%,副项占30%,听音模唱和节奏模打占10%。 (4)测试声乐时,伴奏光盘自备,格式为CD,一张光盘上只存储一支歌曲的伴奏,不接收MP3或优盘等存储设备。建议准备两份以上光盘,因光盘原因导致无法播放或不清晰的责任自负。 2.美术类 (1)绘画类。测试素描写生和色彩写生(水粉),均采用照片写生。成绩采用百分制,素描写生和色彩写生(水粉)各占50%。 (2)书法类。要求用毛笔书写两幅作品,一幅用楷书或隶书书写指定内容,另一幅为自由创作。成绩采用百分制,两幅作品各占50%。 (3)美术绘画类考生除画纸外,其余画具自备;书法类考场提供的考试用纸为生宣纸,考生若使用其它宣纸请自备,但必须经过验审加盖考试专用章后方可使用,笔墨自备。 3.体育类 测试内容按泰体卫艺函〔2011〕8号、泰体卫艺函〔2011〕30号、泰体卫艺函〔2012〕9号文件规定内容和标准执行,其他项目按国家规定内容和标准执行,各项体育类测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四)测试时间、地点 1.测试日期:5月20日、21日。 2.测试时间、地点:以《2017年市直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专业测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五)合格证书发放 对专业测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颁发《2017年市直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专业测试合格证书》。获得该证书的学生,方有资格报名参加市直高中艺体特长生的招生录取。 (六)特长生的录取办法 首先按文化成绩排序,分专业专项(或单项)按照计划1:1.5的比例投档,然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投档;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市直高中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 (一)招生比例 2017年普通高中学校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计划占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的比例不少于40%。 (二)报名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尊敬师长,作风顽强,上进心强,勤奋好学,身体健康,体育专业成绩一直保持较好水平。在初中学习阶段,参加教育部门或教育、体育部门联合举办的比赛中获奖。体育专业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二级(或以上)运动员; 2.市级比赛:个人项目前六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3.县级比赛: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的主力队员。 (三)招生程序 1.公布方案。各高中学校于5月5日前,将自主招生工作方案报市体卫艺教研室审核,审核同意后在学校网站公布。 2.学生申请。初中学校组织学生根据本人自身情况提出申请,填写《2017年市直高中体育自主招生申请表》 (附件4),每个学生限报一所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志愿。同时,提供获奖等级证书、成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推荐。各初中学校于5月10日前,根据招生计划和学生自身条件,完成报名推荐工作,并将有关材料报高中学校。 4.确定人选。各高中学校根据自主招生工作方案,于5月16日前确定自主招生初选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将初选人员名单、《2017年市直高中体育自主招生申请表》、学生运动员等级和成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示图片材料于5月23日前报市体卫艺教研室。市教育局于5月30日前完成录取审核工作,并向社会公示。 四、严肃纪律,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体卫艺教研室、基教科、纪委等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及泰山区教育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体卫艺教研室,具体负责市直高中特长生专业测试及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各市直高中要成立体育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做好体育自主招生工作。 (二)营造良好考试环境。为维护考试的严肃性,确保公平、公正,考生必须按时到达考点,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文明考试,杜绝冒名顶替等违规现象发生。各初中学校必须由分管校长和体卫艺负责人带队组织学生参加考试,切实做好考生交通、饮食、考试等安全工作。各初中和高中学校的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考点,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肃工作纪律。在组织报名、学籍审核、专业测试和录取等工作中,要规范程序、严密组织、严谨实施,坚决杜绝各种违规、舞弊和渎职行为发生。对违规、违法的学校和相关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市教育局纪委将全程参与测试和录取工作,并设立监督电话(6991334、6297856),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四)加强舆论宣传。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和招生录取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相关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各初中学校要将特长生专业测试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及时传达到每一位初中毕业生及家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测试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泰安市教育局 2017年4月26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