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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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一中关于《2017年“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 实施方案》说明 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文件,2017年全省中小学实施“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要求高中学段16个学科教师全员参与,现将有关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程设置 1.必修课程(18学时) (1)国家级“优课”课例学习专题(4学时)各学段、各学科教师深入学习2节国家级“优课”课例及专家点评。 (2)学科课例点评专题(12学时),研修平台为每位教师随机推送4个市级“优课”课例,开展省级观评课活动。 (3)教育政策与法律法规专题(2学时)。 2.选修课程(不少于18学时) 在原开设的班级管理、中国传统文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艺术修养、信息技术支持的教学环节优化和微课程的设计与应用等6个专题基础上,2017年新增教师职业道德、心理学基础与应用、教育科研方法和留守儿童的教育与指导等4个专题。学校已从以上10个专题中选择了5个专题,参训教师从这5个专题中自主选修不少于18学时。 二、时间安排 1.教师选课程时间:6月1日至14日。参训教师按照《选课指南》选择18—22学时的课程进行学习。 2.必修课学习时间:6月15日至9月30日。 3.选修课学习时间:研修平台于6月15日常态化开放,学员可开始选修课学习,12月30日选修学习截止。学分登记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4.我校集中研修时间为9月8日和9月22日。 三、考核评价 工程结束后,完成规定学习任务的参训教师,通过考核,依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和省、市实施方案要求登记相应学分。
教科所 2017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