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17-2018年度支教教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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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2017-2018学年度西部经济隆起带和 “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支教教师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西部经济隆起带和“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7]9号)规定和局领导要求,教师评聘高级、正高级职称以及评选省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必须有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或支教一年以上经历。请有支教意愿的教师于6月23日上午下班前到学校办公室报名。 1、支教对象:四个受援县市区(新泰市、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农村学校。 2、支教时间:2017年9月-2018年7月(2017年秋季学期和2018年春季学期) 3、支教教师补助经费:每人每年2万元。
2017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