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2020年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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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20年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方案
根据《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鲁人社发[2016]16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鲁人社发[2019]39号)等文件精神,为积极稳妥地做好2020年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订本方案。 一、评聘名额 高级教师岗位13个,辅助系列高级岗位2个,一级教师岗位40个。高级教师岗位中,依次为两个校区通用名额7个,已评未聘人员名额3个,新校区奖励名额3个;以上排名后四位的人员,必须完成市教育局所安排的对应支教任务。 二、申报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教师职称岗位: 1、必须在教学岗位上,兼职教师(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参加竞聘前要先办理兼职审批手续。 2、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未被聘用或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评审条件的。 3、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中规定的任职资历条件。①高级教师:具备硕士、学士学位、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②一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4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 4、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中规定的中小学各层次教师职称任职的基本条件、业绩能力水平及其他条件。 (二)辅助系列职称岗位:竞聘者需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教师职称评聘推荐工作的领导,按照市教育局的工作部署,学校成立专门组织领导机构。 1、评聘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万国 成 员:靳启华 华 伟 葛安乐 赵 亮 领导小组下设评聘推荐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评聘推荐工作方案的起草、讨论和修订,并负责评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材料上报工作。 2、材料审核工作小组。由学校办公室、教务处、教科所、政教处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材料审核工作小组负责对申报人员及其所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量化赋分项目及赋分标准对申报教师职称岗位人员进行赋分。 3、评聘推荐委员会。评聘推荐委员会由部分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和高级教师代表组成(13人及以上),依次对推荐人员进行票决,提出推荐意见。 4、评聘监督委员会。由工会、督导室牵头,负责对整个评聘推荐过程予以全程监督,确保评聘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评聘程序 1、报批学校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方案,经市教育局同意后组织实施。 2、申报人员提出个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提交有关材料原件。 3、材料审核工作小组审查申报人员资格条件、材料,对申报教师职称岗位的人员进行量化赋分,并进行公示。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评聘推荐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复审报告,经材料审核工作小组复审后交评聘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认定,认定后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出顺序。 4、评聘推荐委员会对申报辅助系列职称岗位人员,按照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材料进行综合打分,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出顺序。 5、根据上级分配名额,评聘推荐委员会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分别对申报教师职称岗位、辅助系列岗位人员逐一进行票决,同意票数过三分之二(含)者通过推荐;如出现未通过推荐者,评聘推荐委员会按照量化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票决。高级教师岗位票决时,依次按通用名额、已评未聘名额、新校区奖励名额顺序进行。 6、学校评聘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组织上报人选及材料。 五、教师职称岗位量化赋分项目及赋分标准 1、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年限:①申报高级教师的从聘任一级教师当年算起,每年计0.3分,逐年累加。②申报一级教师的从聘任二级教师当年算起,每年计0.3分,逐年累加;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另加0.6分。 2、兼职(2016年2月23日—2020年12月31日):在各校区担任级部主任、班主任每满1年计0.6分;在各校区担任备课组长、教研室主任、中层以上干部(含副主任、助理),每满1年计0.3分。同时兼任两项及以上职务者,只计一项职务。 3、论文论著(只计1篇或1部):论文论著均为本人独立撰写,须提交发表论文的正规刊物(不包括增刊、报纸)或已出版的学术类专著。在国家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与本人任教学科相关的论文或在国内正式出版机构出版的与本人专业密切相关的学术类专著计1分,在其他正式刊物发表的与本人任教学科相关的论文计0.5分。论文论著发表或出版时间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以聘书时间为准)以来至2020年12月31日。 4、综合荣誉(只计1项最高荣誉):必须是经学校推荐选拔所获得的荣誉,校级荣誉证书时间为2016年2月23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其它荣誉证书时间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以聘书时间为准)以来至2020年12月31日。如所提交综合荣誉证书为下列①—⑥项中没有涉及到的,由评聘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①国家级劳模、国家级师德标兵、教师节表彰的国家级优秀教师(班主任、教育工作者)、齐鲁名师计12分; ②省劳模(先进工作者)、省师德标兵、教师节表彰的省优秀教师(班主任、教育工作者)计10分; ③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市劳模、市功勋教师(功勋班主任)、市拔尖人才计8分; ④振兴泰安劳动奖章获得者、市师德标兵、泰山名师(名班主任)、教师节表彰的市优秀教师(班主任、教育工作者)计6分; ⑤市优秀共产党员、市直师德标兵、教师节表彰的市直优秀教师(班主任、教育工作者)计4分; ⑥市直优秀共产党员、教师节表彰的校级优秀教师(班主任、教育工作者)、年度考核优秀计2分。 5、教学类荣誉(只计1项最高荣誉):必须是经学校推荐选拔所获得的荣誉,校级荣誉证书时间为2016年2月23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其它荣誉证书时间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以聘书时间为准)以来至2020年12月31日。如所提交教学类荣誉证书为下列①—⑤项中没有涉及到的,由评聘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①省教学能手、国家级优质课一等奖计7分; ②市教学能手、市学科带头人、泰山教坛英才(英才班主任)、市课程与教学工作会表彰的市教学成绩优秀奖(优秀班主任、先进个人)、省级以上竞赛辅导学生获奖牌(金牌、银牌、铜牌)并被清华和北大录取、国家级优质课二等奖、省优质课一等奖计5分; ③市直教学能手、市课程与教学工作会表彰的市直教学成绩优秀奖(优秀班主任、先进个人)、泰山教学新星(新星班主任)、省级以上竞赛辅导学生进入省集训队、省优质课比赛二等奖、市优质课一等奖计3分; ④省级以上竞赛辅导学生获一等奖(含特等奖)、省级以上优秀教练员、市优质课二等奖、市直优质课一等奖、省课件比赛一等奖、省创新课一等奖计2分; ⑤校优质课一等奖、市级竞赛辅导一等奖(含特等奖)、市级优秀教练员、市课件比赛一等奖、市创新课一等奖、市级以上(含市级)公开课计1分。 6、课时数:近5年或近4年(申报高级2016年2月23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申报一级2017年2月13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一学期周课时均在12节及以上者(学校中层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6节及以上)每学期计0.3分,依次累加;8—11节(学校中层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4—5节)以上者每学期计0.25分,依次累加;4—7节(学校中层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2—3节)每学期计0.1分,依次累加;本学期周课时在8节以上的另加1分。 六、几点说明 1、申报人员应实事求是地向学校提供材料,严格遵守本方案规定;发现有违反本方案或其他舞弊行为,如材料造假,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如有师德违规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造成重大影响的,一票否决。 2、参与评聘推荐工作的成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认真核实材料和考核赋分。 3、教研室主任的任职时间由青年路校区教科所认定,中层干部的任职时间由校区办公室认定,班主任的任职时间由校区政教处和所在年级部认定,备课组长的任职时间以及教师个人的课时数由校区教务处和所在年级部认定。认定者须认真审核后签字,并对认定结果负责。
2021年3月10日
附件下载链接: 附件1:泰安一中教师职称评聘申请表 附件2:泰安一中教育教学及管理情况一览表 附件3:个人承诺书 附件4:泰安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材料报送及系统填报有关问题的说明 附件5: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