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20—2021学年下学期 “学习标兵”、“创新之星”和“优秀学生”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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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区年级、处室,初中部: 上学期,学校提出了“出名生创名校,向管理要质量”的奋斗目标,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学生奋勇争先,经学校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于本学期开学初,评选表彰2020—2021学年下学期“学习标兵”、“创新之星”和“优秀学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1、“学习标兵”、“ 优秀学生”由各校区、各年级根据2020—2021学年下学期期末考试成绩评选。 2、“创新之星”由教务处推荐评选,评选条件为:2020—2021学年下学期在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赛中获省赛区一等奖以上;在语文学科新概念作文大赛、“语文报”杯作文大赛、“叶圣陶”杯作文大赛、科普科幻作文大赛、创新作文大赛中获全国一等奖(含特等奖);在英语学科创新作文大赛、英语基本能力大赛中获全国一等奖(含特等奖);在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竞赛、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荣获一等奖(含特等奖)。 初中部“创新之星”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二、评选名额 1、学习标兵:新校区2019级、2020级创新班每级各20名,普通班每级各10名;老校区2019、2020级各12名。初中部初二、初三、初四每级各10名。 2、创新之星:不设名额。 3、优秀学生:除学习标兵外,每班10个名额(含初中部初二至初四各班)。 三、评选程序 年级评选,校区(初中部)初审,学校审核批准后发文。 四、表彰奖励 分校区召开开学典礼暨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学生代表、教师代表分别发言,学校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 五、名单上报 请各校区、各部门于9月3日下午6:00前将拟表彰学生名单发至yzb5656@163.com或微信报送。
格式示例: xx校区获奖学生名单 xx级学习标兵(20名) (x班)xxx (x班)xxx …… xx级创新之星(x名) (x班)xxx (x班)xxx …… xx级优秀学生(x名) (x班)xxx (x班)xxx ……
校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