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规范职权、排查廉政风险的通知


[日期: 2014-05-15] 点击:


关于依法规范职权、排查廉政风险的通知

 

各处室、年级部、虎山路校区、长城路校区:

根据《中共泰安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度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教党字〔201410号)精神,结合市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局纪委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要求,五月份需要各部门完成依法规范职权和排查廉政风险两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依法规范职权

各部门要结合《泰安一中处室岗位职责》(校字〔20138号,或参阅学校网站〔校务公开〕版块),进一步依法清理和规范各类职权,明晰各部门、各职位的权责,对“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进行修订完善。要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梳理和明确各类职权,确定权力界限,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做到职权梳理全面,流程运行规范,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法律依据、权利界限和公开时间、公开形式一目了然。

1、职权目录:可参照附表(一)样式或参照市教育局网站——纪检监察——文件公告——岗位职权目录所列款项,结合本部门实际,完成本部门职权目录。

2、权力运行流程:参照所提供的附表(二)——《※※评选省市级三好学生、优干流程图》样式,精心研制本部门的各项权力运行流程。

以上两项内容,务必于523日(星期五)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汇总至学校办公室。

二、排查廉政风险

各部门要组织本部门全体干部职工按照分工和各自岗位职责及制度要求,全面排查廉政风险,认真填写《泰安一中教职工岗位廉政风险点自查及防控承诺表》。要突出重点岗位和关键部位,重点查找在人财物管理、教育收费、招生考试、规范办学、执纪执法、项目建设等方面,干部职工履行职责、“四风”问题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按照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可能被追究纪律责任、可能被问责三个层面,评定高、中、低三个等级。兼课干部要同时排查担任任课教师的廉政风险点(分别填写表格)。

各处室、年级部在个人排查廉政风险的基础上,依据本部门职权目录,参照附表(三)样式,确定不同职权的风险等级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完成表格。

以上个人表格纸质版以部门(校区)为单位一并上交学校办公室,各部门《廉政风险防范评估等级目录》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上交,截止时间为530日。

三、工作要求

市纪委今年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得分纳入行评结果。因此,各部门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要求,务求实效。确保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不应付,不拖拉。

泰安一中办公室

2014515

 

附:各类样表

1、        表一:※※※※岗位职权目录

2、        表二:※※※※评选省市级三好学生、优干流程图

3、        表三:※※※※廉政风险防范评估等级目录

 


附表一:
temp_14051511349459.doc

附表二:
temp_14051511343067.doc

附表三:

temp_14051515567552.doc

附表:教职工岗位廉政风险自查及防控承诺表
temp_1405151135700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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