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期 - 第1版 - 陈至立 - 加强学校管理 共建和谐校园


[日期: 2006-12-05] 点击:


编者按:

20061120,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总结了过去中小学管理工作经验,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国务委员陈至立、教育部部长周济等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学校党委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传达了讲话精神。现将陈至立委员的讲话内容择要摘录如下,希望全校上下认真学习,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强化学校管理、建设和谐校园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为广大学生创建一个安全和谐、健康向上的育人环境,把学校建设成为健康、和谐的平安校园做出积极贡献。


 

一、要把加强学校管理、共建和谐校园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目前,我国城乡有45万多所中小学校、9万个左右农村教学点,有2.1亿中小学生。确保中小学生的安全健康成长,直接关系亿万家庭的和谐幸福,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关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件大事。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关心青少年学生的安全健康成长。当前一些中小学安全工作所面临的形势还比较严峻,校园内外还存在不少安全隐患,各类安全事故不断发生,学生斗殴、伤害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近年来,发生了多起校外闲杂人员和犯罪分子进入校园作案,极个别教师伤害学生的严重事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教训深刻。这些事故和案件的发生,一方面表明社会处于转型期,社会矛盾较多,一些不法分子把犯罪的矛头指向防范能力较弱的中小学校,另一方面也暴露出我们在学校管理工作方面还存在着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有些地方和学校安全工作仍存在松懈麻痹的情况。

  应该看到,校园安全关系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关系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关系和谐校园建设。我们一定要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强化学校管理、建设和谐校园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二、明确加强学校管理,共建和谐校园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

  全国中小学校加强学校管理、共建和谐校园的总体目标任务,就是努力把每一所中小学校建设成为平安、卫生、文明、和谐的校园,切实保障全国广大少年儿童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刚才,109位校长向全国中小学发出让我们的校园充满爱的倡议(倡议书附后)。倡议书提出:要以人为本、关爱学生,严格管理、消除隐患,依靠各界、搞好共建,依法治教、文明兴校,知荣明耻、共铸和谐。全国中小学校要立即行动起来,因地、因校制宜,扎实开展创建活动,使每一所校园都成为和谐校园。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必须首先给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为师生安全筑起坚实的防线。学校多一份管理,学生就多一份安全,社会就多一份和谐。校园安全工作要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纳入学校目标管理,制订目标管理细则,建立覆盖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责任体系。要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通过内部人员调配,切实增强学校安全工作力量,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机制。认真检查门卫、值班、巡逻等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强校园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环节的管理。

  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担负着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我国广大教师尽心尽责,辛勤耕耘,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得到社会普遍的尊敬。但也有的地方在校长、教师的选拔、聘用和管理方面不够严格。要坚持从严治教,严格校长选派和教师准入制度,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师要爱护学生,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及时化解学生遇到的各种困难和矛盾,减轻心理压力,为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广大中小学生是创建和谐校园的直接受益者,也是创建和谐校园活动的重要参与者。要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弘扬校园正气,开展校园文化活动,使校园充满文明、祥和、友爱的氛围。要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提高中小学生的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要把安全教育作为中小学的重要教育内容,开展以提高中小学生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为主题的教育活动。要特别关爱学习困难学生、贫困家庭学生、农民工子女以及心理上出现问题的学生,使所有学生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

  三、加强领导、齐抓共管,把加强学校管理、共建和谐校园落到实处

  当前,要把共建和谐校园活动作为加强对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加强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部署之中。近期,要集中力量抓好三项工作:一要抓紧建立和完善由教育、公安、卫生、安全监管、发展改革、监察、财政、建设、交通、文化、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长效机制。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依法管理,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要认真排查辖区内中小学校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针对学校安全的薄弱环节,迅速行动,拉网排查,消除隐患。三要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各级地方政府要组织专门的力量,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制度,通过明查暗访,检查校园安全工作的情况。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导致本地区、本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恶性案件的,要坚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各地教育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等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突发事故处置工作预案,落实预防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的措施。要突出抓好对校长和教师的管理和教育,提高校长和广大教师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能力,防止校外犯罪分子侵入校园、伤害学生。同时,要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校长或教师自身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心理问题。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工作。

  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大维护校园治安的工作力度。一要加强警校共建,建立学校和所在地派出所之间密切联系的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警察定点联系学校制度,提高校园防范能力。二要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地区存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迅速查处各类伤害学生的恶性案件,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三要大力整顿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对校车以及学生乘坐较多的公共车辆及司机,要严把准入关,加强考核,定期检查,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卫生部门要将学校卫生纳入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并作为重点领域,切实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一要切实加强对校园公共卫生条件、食品安全卫生的检疫检验,配合工商部门依法取缔校园周边卫生条件不合格的各类饮食场所特别是游动摊点。二要重视做好学校师生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做好必要的健康检查、卫生消毒、预防接种、传染病监控等方面的工作。

  文化、公安、工商部门要加大对网吧的整治,严禁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坚决取缔黑网吧。要整治、净化学校周边环境,使学生有一个文明、健康的成长环境。

 

                             ——《中国教育报》20061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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