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期 - 第7版 - 崔延庆 - 领会合作学习实质 正确引导课堂教学


[日期: 2007-11-02] 点击:


合作学习是20世纪60年代末兴起于美国,现已在全世界范围内的许多中小学乃至大学广泛应用的一种现代教学理论和策略。随着课程改革的推进,它也成为课堂教学倡导的一种重要的学习方式。很多中小学校纷纷把合作学习的理念和做法引入课堂教学。最近参加于山东胶州市召开的全国合作教学现场研讨会时,笔者在听取专家报告、参观部分学校、观摩课堂教学过程中也亲身看到、体验到了合作学习给学校、教师、课堂和学生带来的诸多可喜变化。然而在观摩课堂教学中笔者观察到其中充斥着不少假合作,无效合作,不必要的合作。对于这种现象,国内有学者称之为“散乱的活跃”。虽然这些合作学习行为切实地渗透进了新课程的教学进程之中,但很难产生应有的积极效果,甚至会对课堂教学产生一些误导。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合作学习的内涵实质及其根本特性予以辨析。

一、合作学习的内涵实质

一般认为,合作学习是指以生生互动为主要特征的合作教学形式,在教学中它主要表现为师生合作范畴内的生生合作学习,即教师引导下的学生主体间的合作学习。它必须起于对问题的疑惑和个人独立解决问题能力的欠缺,需要通过合作的形式(师生合作、生生合作),才能最终获得对问题的解决。这其中的前提是:问题应主要是师生围绕教学目标生成的,且与教学内容密切相关。否则便是假问题、无效问题,在此基础上展开的合作学习便是假合作、无效合作,从而导致无效教学,消耗了有限的教学资源。因此,我们认为合作学习至少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界定:

1、合作是必需的。即合作不是无缘无故产生的,不能由教师任意根据个人需要而人为摊派和强加合作学习的任务,必须是在课堂教学中学生通过个体思考无法独立解决问题的基础上的,或师生双方均认为通过合作才能得到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或问题答案。在会议安排的一节语文观摩上,该教师数次运用了学生合作学习。会上对本节课作出精彩点评的我市教科所孙善利副所长认为合作学习频率过高。据不完全统计,仅生生分组合作学习就将达10余次。在生字、生词的读音练习中就进行了4次合作学习。此外还有男生间的合作,女生间的合作等多种形式。而所有合作均是教师布置给学生的预定任务,即教师认为要合作时就让学生合作。而所有的合作学习没有一次是学生主动要求的。这其中的很多合作实际上并不能真正发挥合作学习的效用。显然,多数合作都不是必需的,因为并不是出自学生主动解决疑难问题的需要,所谓“教为主导,学为主体”也就变成了空洞口号。

2、合作是有约定的。合作必须通过一定的形式,类似社会契约,如在学生个体间的合作,分组合作,组与组间的合作,教师和学生间的合作等。而且合作必须有方案,有分工,有争鸣,有结论,有展示,有评价,有反思。在一节思想品德观摩课中,教师也多次使用了分组合作学习。然而,坐在学生近旁观摩的笔者却切实观察到这样的情景:当老师宣布开始分组合作讨论时,前排的学生都转过身与后排的合成4人小组后,马上热火朝天地讨论起来,完全没有进行思考,而教师也没有对分组合作学习进行深入而有针对性的指导。每个学生都在大声表达自己的观点。全班学生都在动口,却没有一个学生动手。教师事先并没有和学生约定合作学习的程序,明确要求,导致合作学习的应有节奏没有表现出来。这样的合作成为了无拘无束的合作,没有条件和事先约定的合作。因而基本都成为了假合作。

3、合作是有效的。有效合作是有效教学的必要组成部分,它对学生身心发展产生的效用将是巨大的,正如有研究所指出的,有效的合作学习活动总能让人感受到其中存在着某种潜在的相互影响,这被称之为“精神场”。合作是有效的,表明了合作学习对课堂教学是有用的,对师生面对的问题解决是有效的,对学生的德、智等方面发展是有影响的。在前面所述的两节课中存在着相当多的无效合作的情况。在一节数学观摩课中,类似的现象也可见到。上课过程中,学生活动始终被教师“紧紧”地牵引着进行,学生主动思考、学习的余地基本丧失,多次合作学习都是教师根据自己的教学进度预设好的,学生只是言听计从。也就是说“在学生没有充分阅读、思考的情况下进行合作学习”,这样一来,合作学习的效果实在值得怀疑。虽然它确实给课堂带来了鲜活的生气,但大多实为散乱的活跃,基本无助于教学目标的达成和教学任务的落实。这也是当前课改进程中较为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

二、合作学习的本质特征

对于合作学习的基本特征,国内外学者已有众多研究成果。比较有代表性的有,合作学习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美国霍普金斯大学的教育心理学家罗伯特·斯莱文教授认为合作学习有六个方面特征:(1)小组目标;(2)责任到个人;(3)公平的成功机会;(4)小组间竞赛;(5)任务专门化;(6)适应个别需要。我国知名学者、北京师范大学裴娣娜教授认为其特征有:(1)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性;(2)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主性和独立性;(3)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锻炼机会,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4)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的正确率。浙江大学教育学院盛群力教授更为全面详尽,认为合作学习具有十大特征:(1)组内异质、组间同质;(2)目标依赖、利益一致;(3)责任明确、义务感强;(4)参与度大、沟通面广;(5)集体奖励、共享成功;(6)公平竞争、合理比较;(7)角色轮换、分享领导;(8)既有“帮助”、又有“协同”;(9)过程评议、注重实效;(10)学生自主、教师促进。可以说,上述研究比较全面地指出了合作学习的一般特征。我们对其他学者的研究结论在此不予赘述。

我们知道,合作学习是作为主体的学生在教学中基于问题解决而采取的一种生、生间共同的对象性学习活动。通过对上述特征进行整合,从以学生发展为本的角度来审视其本质特性,我们认为,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主体性:即合作学习是作为主体的学生的行为,它要表现出学生学习的自主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作为主体,学生处在与教师平等的地位,合作学习活动必然不能均发自于教师的个人意愿。它应该在这样的情况下被使用:师生遇到共同的教学困惑,或学生主动提出合作学习的要求来解决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那种完全由教师根据个人教学进度调控出来的合作学习行为是强加于学生身上的“霸王条款”,学生有权拒绝,因为它没能尊重学生主体的学习需要,不是真正以生为本的教学行为。是否尊重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是衡量新旧课堂的重要标志之一。本次会议中的几节观摩课都或多或少地出现了这种强迫性的合作学习,常常听到教师这样的教学用语:“下面同学们开始进行分组合作学习”,这样的课堂,形式是新课程的,但实质上与传统教学并无区别。因此合作学习使用的高频率,徒增添了喧嚣和浮华,而缺少了亮点和精彩。

2、主体间性:就是作为主体的学生在合作学习中由于分工合作、争鸣探究而表现出的个人活动特性。它要求合作小组内成员之间必须产生互动行为,作为合作主体要积极为问题解决交流思想碰撞产生火花,而不是主要依照教师的指令来完成每一次合作学习的任务。此外,组与组间的合作也很有必要。在此过程中,教师所能做的,就是做一个贴近学生的倾听者、有针对性的指导者与合作学习的维持者,让学生尽可能独立地面对困惑,其主体意识、主体性等即在此过程中不断得到发展。

总之,新课程教学倡导合作学习,对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将会大有裨益。但对于究竟为什么要合作,怎么样合作,乃至合作学习的内在本质等问题,我们还须作更多的深入思考,这样才能保证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和学生发展的全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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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③王坦著:《合作教学导论》,山东教育出版社,20074月版,第4950页。

②“散乱的活跃”一说是南京师范大学吴永军教授对课改实验区因肤浅理解课程理念而产生的热闹的形式化、表象性教育教学行为的概括。

④郑丽洪:《新课程初中语文课堂教学的几点思考》,载《漳州教研通讯》,2006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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