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学生文明安全出行承诺书


[日期: 2014-09-28] 点击:


      为倡导安全文明交通行为,改善城市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形成良好文明交通风尚,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引导全校师生积极倡导和自觉践行文明安全出行,并影响家长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共同营造文明礼让、安全顺畅的交通环境。特此规定:

一、文明安全出行20条

1、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群体行进要列队。

 2、穿越马路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不要突然横穿马路,不准横过划有中心实线的车行道。

3、不要穿越、攀登或跨越隔离设施。

4、当公共汽车站设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隔离设施上时,上下车要避让车辆,并直行通过非机动车道。

5、不要在车行道、桥梁、隧道或交通安全设施等处逗留;不要在路上玩耍、抛物、泼水或进行妨碍交通的活动。

6、问路态度要诚恳,语言文明,问完要致谢;如遇人问路,要热情帮助,不能置之不理,若不知道,要向对方说明。

7、学习、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知识。要经常检修自行车,保持车况完好。

8、要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在混行道上要靠右边行驶,不能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行驶。

9、不能手中持物骑车,不要双手离把骑车,不载过重的东西;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闹。

10、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不闯红灯。转弯时要减速慢行;超越前方车辆,不要与其靠的太近,不妨碍被超车辆的正常行驶。

11、不要在骑车时戴耳机听广播或音乐。

12、选择有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有准运资格的、质量优良的客运车。不乘超载车。不要乘坐货车或拖拉机。不要把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带入车内。

13、乘坐公共汽车,要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不要拥挤,不要争抢。上车后,应找位坐好,或抓好把手站稳。不要在车内随意走动、打闹。

14、乘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15、乘车时爱护车厢公物,不乱画乱刻乱贴,不污损车厢设施;不向车厢内外吐痰、扔垃圾;注意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不大声喧哗。

16、乘车时谦恭礼让,尊老爱幼、助残帮孕,女士优先,做到“六让”(即主动给老、弱、病、残、幼、孕乘客让座);与他人发生碰撞或纠纷时,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创造和谐的乘车环境。

17、自觉主动购票,不逃票,不使用假月票,尊重驾驶员的劳动。

18、不要在机动车道上等候车辆或招呼出租车。

19、乘坐小轿车、出租汽车时,在前排乘坐时应系好安全带。在车辆行驶中,不要与驾驶员闲谈或妨碍驾驶员操作。

20、乘坐电梯要遵守秩序,滚动式电梯靠右站立,以方便快行的乘客;乘升降式电梯,先下后上,进入站立时避免与人面对面。

二、“五要”

1、要遵守交通规则,严格遵守交通信号,听从交警的指挥与管理。

2、要按规定路线出校门。

3、要在人行横道线上穿越马路,主动避让机动车。

4、要各行其道:步行要走人行道;骑车要在右侧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乘坐公交车要在人行道上等候。

5、要督促驾驶机动车的家长自觉遵守“在门前路段禁止停车、禁止调头”的规定。

三、“五不要”

1、不要随意穿越马路、逆行和马路上追逐打闹。

2、不要在马路和人行道上随意停车或逗留。

3、不要在学校大门两侧、路边流动摊点购买东西。

4、不要在车辆之间穿梭行驶或行走。

5、不要多辆自行车并行、曲线行驶和骑车带人。

        在此,我郑重承诺做到以上“文明安全出行20条”、“五要”、 “五不要”。

                                    承诺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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