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一中全员育人导师制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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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进幸福教育,进一步转变学校管理方式、教育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切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关于全面推行中小学全员育人导师制的意见》(泰教办发〔2013〕85号),制定我校全员育人导师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全面推行中小学全员育人导师制的意见》的部署和要求,在保持现行班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全体教师切实承担教书育人职责,每人负责指导若干名学生,并根据每个学生的个性成长需求,开展思想引导、学业辅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和人生规划指导,促进全体学生成为基础扎实、习惯优良、发展全面、特长突出、善于创新、勇于担当的杰出人才。 二、工作目标 1、构建“全员育人、全面育人、全程育人”的幸福德育工作体系,深入推进学校幸福教育实施,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再上新台阶。 2、建立以班主任为班级导师组长、全体任课教师为导师、家长广泛参与的育人导师体系,制定工作规范,明确工作流程,充分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导作用,促进教师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并在教书育人过程中加强学习研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升育人水平。 3、以学生为本,充分发挥学生在“导学”关系中的主体作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引导学生主动发展、全面发展。 三、导师职责 1、对学生进行思想引导。及时发现和了解受导学生的个性特征、行为习惯、道德品质、思想状况等,通过平等接触、正面引导、启发鼓励和创设情景等方法,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己、他人和社会,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 2、对学生进行学业辅导。认真分析受导学生的学习状况,加强学习动机、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指导,帮助学生分析个人特点、潜能,激发学习动机,端正学习态度,树立学习信心,提高学习效率,顺利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3、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及时了解受导学生的心理状况,给予有针对性的心理咨询和指导,缓解学生的心理压力,提高学生应对挫折的能力,激发学生自尊、自爱、自主、自信、自强意识,成为心理健康的学生。 4、对学生进行生活指导。指导受导学生科学安排日常生活,合理消费,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明确生活目标,端正生活态度,学会过充实而有意义的生活。 5、对学生进行人生规划指导。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能力倾向和职业兴趣,培养自己的爱好和特长,初步为人生发展规划定位,为将来正确选择职业打好基础,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 四、工作制度 1、每位任课教师都要担任学生导师,根据实际需要与学生建立“导学”关系,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2、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导师要及时与班主任、学生、学生家长及其他任课教师沟通,全面了解所指导学生在各方面的表现,包括家庭状况、身体状况、个性特征、兴趣爱好、思想品质、行为习惯、心理素质、学习成绩等,了解他们在各方面存在的困难,填写学生成长跟踪管理表,建立学生成长档案。 3、制定工作计划。导师在全面了解受导学生情况的基础上,每学期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要针对不同受导学生制定出具体措施。 4、注重谈心交流。导师要经常与受导学生进行“聊天式”谈心,至少每月与每名受导学生谈心交流一次。受导学生要充分相信导师,主动找导师汇报情况,倾诉心声,寻求帮助和指导。导师与学生之间要通过真诚交流取得理解和信任,架起友谊的桥梁,共同解决学习、成长中遇到的困惑与问题。 5、密切与家长联系。导师要热情接待家长来访,主动以电话或信件等形式定期、不定期的与学生家长进行联系,对受导学生及其家庭有清晰的了解。要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反馈学生的在校表现,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帮助和指导家长改进家庭教育,共同探索有利于促进孩子健康成长的有效方法。 6、定期召开导师例会。班级导师组每个月、年级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期中、期末召开一次全体导师例会,交流经验,反思问题,研究对策,改进工作。 7、定期分析会诊。针对一些重点案例和特殊情况,定期开展分析会诊工作。会诊可由导师、班主任、级部领导或学校领导提出,年级或学校组织进行,邀请有关导师、班主任、学校领导、家长委员会成员和校外专家参加,集中进行个案分析,对重点案例进行集体会诊,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对策,提出解决办法。 五、实施步骤 1、成立三个小组 (1)学校、校区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桑爱民 副组长:李万国 程航 成 员:靳启华 夏友杰夏法卫李秀笃吕卫东 赵亮 姜士勇 王连瑞 张玉良 李正发 何树国 许兴堂 史文宪 马富强 亓慧亭 校区领导小组由各校区成立。 (2)年级工作小组。年级成立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家委会主任副主任、班主任为成员的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年级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的组织实施。 (3)班级导师小组。班级成立班主任为组长、任课教师、家委会成员为成员的导师小组,负责做好班级相关工作。 2、召开两个动员会。年级、校区分别召开教师动员会和学生动员会,做好宣传发动,部署安排相关工作。 3、建立“导学”关系。 (1)学生报名、选择导师。学生自愿报名,自行从本班任课教师中选择一名老师为导师;学生个人虽然没有报名,但其在思想、学习、心理、性格、情感、健康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班主任、年级部在与学生、老师沟通的基础上,为其指定一名导师。 (2)导师选择学生。任课教师从授课班级应受导学生中选择自己要指导的学生。选择学生数不得少于教师应指导学生的平均数。 (3)没有被选择的应受导学生和教师,由年级部、班主任在有效沟通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安排。 4、开展工作 (1)公布“导学”名单。“导学”关系确定后,由年级部统一公布“导学”名单。 (2)进行“导学”对接。公布“导学”名单一周内,导师召集所指导的学生开会,座谈了解情况,商定活动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事宜。 (3)导师开展的相关工作要认真记录,认真填写个人工作手册,学校将对手册进行检查,并作为本项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 (4)开展课题研究,认真做好工作。导师根据导师职责和工作制度,制定课题研究计划,认真做好学生成长档案建立、谈心交流、指导帮助、家长沟通、分析会诊等工作。 六、工作考核 学校制定导师工作考核办法(另行制定),每学期对导师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职称评聘、评优树先挂钩。每学年进行一次评选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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