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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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院校共有68所,09年相关政策尚未出台,但基本和往年相仿,大部分高校在我省投放招生计划。自主招生对象一般要求是具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或在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有特殊才能以及综合素质名列前茅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报名条件各招生学校规定不同,一般要求获全国联赛省级赛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学科单项二等奖或三等奖以上。经高校资格审查合格后,考生须参加规定科目(理科通常为:语文、数学、物理、英语;文科通常为:数学、语文、英语)的笔试和相关面试,高校根据当年度招生计划的5%(或高于5%)确定自主招生对象。入选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考且达到重点线上,按30、20、10、5分的等级予以录取加分,另有部分高校给与考生达到本省重点分数线即可录取的承诺。 由于报考人数多,要求条件高,名额有限,竞争激烈,且选拔考试严格,花费财力、精力较大,对正常的学习会有较大的影响,因此学校对自主招生报考工作不提倡、不鼓励。希望同学们端正心态、合理定位、认真选择。 为使我校自主招生工作更加规范合理,最大限度地发挥高校自主招生考试的应有作用,结合我校实际,对09年自主招生报考工作做出如下规定: 1、报考自主招生的考生原则上统考成绩须达到全市统考重点线且与报考高校上年度的录取分数线相近,所报高校测试科目为自己的强项。我校按照招生高校的报名条件和要求综合考生实际情况和平时成绩进行选拔、推荐,大体上每所高校限报10人,并按文、理科分配。 2、考生要如实申报本人的成绩、获奖情况和个人信息。为避免多次报名、重复考试给考生带来的诸多不便,原则上每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 3、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以班为单位报级部办公室汇总,一旦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改。由于各高校报名时间和条件不同,请考生注意查询所报高校的报名截止时间和要求,个人下载申请表、填好基本信息、准备好所需证书及作品,在高校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十天送交教务处。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验印后统一寄出。对弄虚作假或不经学校私自办理的情况,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附:2009年高校自主招生联系方式 教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