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
||
|
||
各校区、处室和年级: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繁荣、美丽、宜居现代化城市的必然选择。2014年我市取得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资格, 2015——2017年我市进行了三年的创建迎审工作,为下一个周期的创城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8——2020年我市迎来了第二个周期的创城工作。为做好迎审工作,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和谐社会,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要求,发挥学校优势,着眼于为全市人民创造更加美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着眼于提高公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着眼于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教育与规范并行,实行上下协作,为把我市创建成经济持续发展、环境整洁优美、社会秩序优良、服务工作优质、文化事业繁荣的全国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 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领导,我校成立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常希贞 副组长:李万国 靳启华 夏法卫 李秀笃 程航 赵亮 姜世勇 徐德亮 成 员: 刘善昌 王连瑞 赵永军 王仁富 段继志 张学文 陈青岗 秦祥军 张玉良 路庆华 魏海凤 张凤麟 和树国 常忠德 王建平 刘灿良 李正发 杨洪伟 马启银 许兴堂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营造创建氛围、健全创建制度、指导学校创建和整个创建活动的协调、督查、宣传和评比工作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程航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保证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设立以下五个工作小组: 1、协调联络组: 分管领导:程航 成员:和树国 安伟典 丁怀华 职责:负责参加教育局组织的会议,做好会议精神的传达落实;协调学校各校区、部门和年级,积极按照上级要求做好迎评工作。 2、宣传报道组: 分管领导:靳启华 成员:王仁富 刘善昌 王波 职责:负责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在全校师生中营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负责将学校创建活动的文件和方案上传到学校网站,在学校网站设立“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专栏;负责将创建工作的代表性资料在微博、微信平台发布。 3、材料整理组: 分管领导:程航 成员: 路庆华 和树国 常忠德 陈喜 高伟 董超 职责:负责档案材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和报送,将我校的亮点工作、整改情况、实效图片、视频及文字材料报送教育局。 4、检查督导组: 分管领导:李秀笃 成员:赵永军 张学文 职责:负责检查、督促各校区、处室、年级各项工作的落实力度和完成情况。 5、后勤保障组 分管领导:夏法卫 成员:陈青岗 魏海凤 职责:负责创城期间的后勤、财务保障工作。 三、工作分工 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1、广泛发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学校要加强正面引导,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层层动员部署,采取各种有效形式,设计各种有效载体,广泛开展创文明学校活动,着力提升学校的文明程度。各校区要运用电子屏、黑板报、宣传栏、家长会、主题班会、标语等形式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义所在,提高广大师生对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人人关心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舆论氛围。 2、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学校将按照创建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细化任务,完善措施。要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资料和档案;坚持教育、宣传、管理并重,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职能作用和引导作用,要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创新活动载体,拓展工作领域,开展各项活动,精心组织实施,夯实创建工作基础,确保创建活动规范化推进。 3、加强督导检查,完善考评机制。 充分发挥学校各工作小组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能,主动掌握工作动态,及时通报有关情况,总结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及时将创建活动方案、活动进展情况以及有关活动的图片、文件、信息等资料报教育局基教科,将文明创建活动的成效作为评价各处室、年级部的重要指标。实行责任分工、任务包保、责任追究制,对工作力度不够、未达到目标要求,影响全校创建工作的部门和个人坚决追究责任。
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2018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