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泰安一中学生住宿守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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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是为学生提供休息的重要场所,也是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增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锻炼学生良好的生活作风的重要课堂,为创造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所有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1、凡住校者必须如实填写《住校生登记表》,班主任认真审核并亲自签字后报政教处批准。 2、外来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宿舍,有特殊情况的需经管理员批准,但不得久留或住宿。 3、必须按指定房间和铺位居住,不得随便调换房间和铺位。 4、使用学校统一配发的物品,不准代替或存放起来不用。 5、遵守作息时间,除学校规定时间外,学生不得在宿舍逗留,也不准随便出入校门或回家;有特殊情况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每周旷宿达2次或每月旷宿达5次者,一律取消住宿资格。 6、保持宿舍内秩序安静,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禁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吹、拉、弹、唱、跳、打球、下棋、打扑克等影响他人休息的一切活动。 7、按时整理内务,自觉清扫和维护公共卫生,不准在宿舍内就餐、酗酒或接待客人,不准随地吐痰或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不准乱倒污水,不准随地大小便,做到小便、污水入池,大便入坑、垃圾入袋。 8、节约用水,做到人走阀关,杜绝长流水。严禁将硬质物、污物倒入水池内,防止下水道堵塞。 9、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严禁私自拉线接灯或使用任何电器具,违者没收其物品并处以罚款。 10、爱护一切设备设施,不准在墙壁、门窗、桌子、玻璃、卧具上乱写、乱画、乱做标记,损坏公共物品照价赔偿或罚款。 11、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严禁将易燃、易爆、易伤、有毒等一切危险物品带进宿舍,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不准在宿舍内燃放鞭炮、燃烧废纸杂物、点蜡烛等;非电工人员、值班人员不得进入配电室;不准向窗外楼下抛掷任何物品;发现形迹可疑人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或果断正确处理。 12、管理员要按时上班并办理好交接手续,坚守岗位,不得无故脱岗。及时清查住宿人员,及时检查、消除、汇报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清理垃圾,搞好卫生清洁工作,能随时接受各类检查。按时查铺,严格管理晚休和午休纪律,准确评估学生内务整理、休息纪律及卫生整理情况,并按时公布上报各类检查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