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制度】泰安一中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
||
|
||
校舍安全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师生安全,杜绝校舍安全事故发生,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学校成立校舍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区校领导任副组长,校区分管主任、总务主任任成员。 二、校舍安全管理主要由校区负责,校区总务处为校区校舍安全管理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对本校区校舍安全的排查、修缮维护、校舍档案管理、校舍安全鉴定等。 三、.建立健全校舍档案,施工后的各幢楼房图纸,要按各幢进行整理归档、装妥,以便日后查阅。如校舍产权变动、大修、拆迁、改建,需由学校研究决定后,按有关程序,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四、做好校舍安全等级排查,对鉴定为危房的校舍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停止使用;对鉴定为C级的校舍及时汇报、报批、加固。 五、校舍的修缮维护 1、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维修、改造,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门窗地板注意保养维护,墙壁地面要干净无污溃,保持完好状态。 2、经常检查各处室内网络、水、电、窗帘等设施设备,建立健全报修制度,确保正常运转,使用。 3、对各幢建筑物大面层,保持经常清理,排水管道要畅通不被堵塞,无积水;要及时发现大面层有无裂纹渗漏滴水情况,并及时组织修补。 4、设立定期检查制度,特别是在每年台风雨季来临之前,应及时组织检查,做好准备应对。 5、每学期末,都要进行全面彻底总检,利用假期时间,彻底维修,保持校舍完好。 六、按上级指示要求,在一定时段对每幢建筑物定期请市防雷检测所进行防雷检测,检查避雷线路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及设备安全。 |